国企混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本文作者/李欣王笑天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当下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但因国有企业自身存在产权单一和行政化过重的问题,在未来国有企业进一步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必然会面临许多问题。因此应该正确认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科学内涵,正确了解导致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原因以及混合所有制在当下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本文针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施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出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思路。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混合所有制经济定义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所以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我国国有企业现行改革实施方案的重中之重。

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和意义

(1)国企混改有助于适当放开国家垄断的行业,将民营资本留在国内,解决民营资本外流的问题。经过四十年改革开放,中国民营资本不断壮大。民营资本外流有很复杂的原因,有一个直接的原因是民营资本找不到合适的投资领域,竞争性的行业产能过剩,竞争激烈,投资回报率下降,民营资本不愿意再投资;垄断性的行业国家不放开,导致民营资本在国内没有合适的投资机会,进而将资本配置到海外资产上。国企混改,可以将不涉及国家安全、不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垄断行业逐步开放,吸引民营资本进入,将民营资本留在国内,促进中国经济不断改革发展。

(2)国企混改有助于帮助地方国企化解债务危机。有的地方国有企业,依靠自身国有背景和地方政府支持,拥有很多资源,发展潜力较大。但是由于市场化程度不高,运营管理效率低下,导致企业出现暂时亏损或短期经营困难,资产负债率偏高。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国企混改,地方国有企业可以获得新股东的资金,先进的管理理念,相关产业人才等,可以缓解国有企业暂时的债务危机,进入一个相对良性的发展轨道。

(3)国企混改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运行效率,提升企业市场活力。国企混改最根本的目标就是通过国企混改,提高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质量和效率,通过股权结构多元化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而把市场化机制引入国有企业,以提升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4)国企混改有助于构建企业竞争机制,重构市场竞争格局。现有国有企业,在市场上垄断地位明显,很多国企的市场份额是长期行业垄断的结果,垄断导致市场准入被限制,新的竞争者难以入局。久而久之,造成行业体制僵化,企业缺乏活力。国企混改,可以将民营资本带入垄断行业,产生鲶鱼效应,重构市场竞争格局。

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和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1)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内涵和外延不清晰,主要原因是国资股权多元化与混合所有制混杂等问题突出。很多已经完成了改制的企业里,法人治理结构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注册方式由全民所有制改成公司制,且资本结构仍是国有独资。这些国有独资的公司不属于混合所有制企业,他们的改制也不属于混合所有制改革,但在目前的改革实践和研究分析中,并没有进行区分,仍模糊地将改制作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途径之一,这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内涵和外延不清晰问题造成的。还有的研究和实践将央企重组和不同层级的国有企业重组以及国企改制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也存在着类似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内涵和外延不清晰问题,使得国资股权多元化与混合所有制混杂,如煤电一体化重组、央企重组等。

(2)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如果不能实现企业去行政化管理,则不能保障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经营主体,相当一部分“混改”后的企业的决策与经营行为没有根本性改变,主要原因是法律和政策体系的缺失。混合所有制改革虽然改变了国有独资的股权结构,但是仍然在国有股权比例上存在一些问题,国有绝对控股、国有相对控股、国有参股的功能和管理方式没有得到进一步明确,存在同股不同权问题。另外,很多企业都是整合二级、三级子公司上市来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任务,集团公司业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国有企业领导人的双重身份局面仍未改变,使得行政化管理难以向市场化转变。

(3)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不能很好地解决影响国有企业过度投资和非理性投资的政府干预以及国有企业的经理人代理问题。即使新一轮混合所有制改革形成了新的“三会一层”的法人公司治理结构,但由于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权利不明确,“三会一层”难以实现权责分明,不能发挥各自的作用,故不能保障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而在法律层面上,无论是《企业法》,还是《公司法》,都没有对政府这个监管者的权利进行约束。如果企业经营不实现去行政化,国有企业和改制以后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就无法得到保障。实际上,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没有出台针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专项法律,来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的资本处决权利。在政策层面上,在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下,虽然在试点、税收等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混改也在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中被作为一个重点改革方向,但总体来说,各细分产业领域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也缺乏细分的、针对不同模式改革的具体政策体系。

(4)国有资产流失担忧、同股不同权与企业融合难成为阻碍各细分产业领域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因素,主要原因是现有的资产评估机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和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都不完善,仍不能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虽然政策文件指明了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混合的原则性标准,但并没有形成具体的管理机制来指导怎么“混”和“混”多少。在混合的过程中,可能出现低估国有资产、高估非国有资产,或是国有企业管理层及非国有资本投资者串通的机会主义行为。因此,这些可能性情况使得国有企业管理层产生混合所有制改革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忧,影响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同时,民营企业虽然想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来获得各细分产业领域国有企业的政策资源,但由于担心同股不同权问题会导致他们在混改中没有话语权,无法保障自己的股权权益,因而不敢冒风险。另外,由于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在文化、制度规范等方面存在很多差异,在发展混合所有制过程中可能存在企业融合难的问题。

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途径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是希望取各种所有制之长,集各种所有制之优,优势互补地推动公有经济与非公有经济发展,更好地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而通过国有企业经济改革的实践证明,混合所有制能够有效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它有利于我们寻找到公有制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形式和途径。但在改革的过程中必须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一个企业一个策略地推进改革。面对几个现存问题,针对改革今后的发展有如下两个途径:

(一)将政府的监督方式变得柔和

混合所有制能够将不同的利益主体聚集在一起,并將各方不同的诉求内部化,减少公有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冲突,达到双赢,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在混合所有制发展过程中我们必须警惕与其发展目标背道而驰的私有化动机,要坚决防止因为监管力度的不到位或是治理机制改革方面的不彻底而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这需要加强政府在混合所有制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切不可因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急需开拓新的发展方向,就把一切权利都交给私有企业,应灵活掌握市场和政府这双手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力度问题。既要改变国有企业自身行政化过重的问题,实现功能定位明确的目标,又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所以在政府实行监督的过程中除了类似于政治法规性文件和合同契约之类的硬性方法,多可以采取柔和的监督方式。如通过一些非官方的中间组织对企业进行约束和管理或是通过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来实施侧面监督。

因为利用非官方的中间组织对企业进行约束和管理,它可以确保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过程中施行的计划是政府与各种类型所有制企业彼此协商后产生的结果,是真正的利于双方发展又不相互侵犯彼此利益的。它是众多发展方式或经营业务相同的企业为了共同的利益聚在一起而形成的监督团体组织。通过这种组织实施监管,便于企业与政府在发展问题上可以进行平等的协商。

而政府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可以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与条件,又使政府从侧面对企业发展进行监督。

(二)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扩大

首先面对国有企业所涉及的地区来看,自年开始推行的前两批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企业名单中都是央企,而按照十九大的部署,地方国企改革要遍地开花,不同层次向前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涉及地方国企是绝对不行的。而且年以来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不断变快,混合所有制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也得到全面推进。所以对于下一步的国企混改,可以在地方国企中推进混改,制定一些适合地方国企的改革方略,实现全面的国有企业改革。

其次从非公有制企业的角度看,以它们为主体将国有资本混入而进行的改革,在过去的改革过程中比例几乎为零。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国有企业引入民间资本的单向混合,国有资本也可以进入民营企业,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双向混合”。在今后的改革过程中政府可以尝试将国有资本注入民间资本中,出台相关政策带动非国有企业共同发展。

国企混改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与思考建议

-05-28

国企混改

实务问答荟萃(六)

-05-07

国企混改

聚焦问题转换机制中铁六局在深化改革中实现跨越式发展

-04-30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fzhenz.com/hhztp/9596.html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