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亚当·斯密和卡尔·马克思等在各自的相关著作中,也对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过详细的论述。而“创新”作为一个明确的概念,是由美籍奧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出来的。
在年英文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约瑟夫·熊彼特指出,“所谓创新,是指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引人生产体系。”
显然,熊彼特所提出的创新概念包含着广泛的范围,涉及技术性变化的创新与非技术性变化的创新两种基本类型。自熊彼特提出创新的概念以后,很多学者都对创新进行了深人的研究,并就创新的本质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索罗首次提出了创新成立的两个条件:即新思想来源和后阶段发展;美国管理学家德鲁克则认为:创新是企业家进行大胆开拓的具体手段,创新的运动就是赋予资源创造财富的新能力。
英国学者弗里曼认为:技术创新是第一次引进新产品或新过程中所包含的技术、设计、生产、财政、管理和市场的步骤。
美国工业研究会对创新的定义是创新包括从技术发明到最终商业化的全过程,由两部分组成:一种思想或发明的产生和这些发明向商业或其他应用方面的强化,美国学者曼斯菲尔德认为:创新就是一项发明的第一次应用。
一般而言,顾客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顾客是为企业提供收人的个体或团体;顾客是在购买过程中做出决策的个人或团体;顾客是从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使用中获益的组织或个人。
正是基于此,VonHippel所指的用户实际上也是顾客,只是更强调公司或者个体对于产品的不同关系而已。即对于不同的企业或者个人而言,对不同的产品可以形成不同的关系,对于创新也可以形成不同的关系。
当波音公司对自己对外销售的飞机进行创新时,我们认为波音是制造商,其对飞机所做的创新是制造商创新,但当波音公司对自己用于企业内部的机床进行创新时,其所做的创新是顾客创新。
因此,如果从创新的产生者与其所产生的创新之间的关系的角度对创新进行分类,就可以得到两大基本类型,制造商创新和顾客创新。
其中,顾客的特点是他们独自直接从创新中获利,而其他方(这里通称为制造商)必须将刨新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出售给顾客,以间接或者直接地从创新中获利。
如前所述,顾客独自进行创新或顾客在不同程度上参与创新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而且目前已经积累了许多行业中顾客创新的例证,同时相关的理论研究也层出不穷。
那么到底什么是顾客创新呢?创新型顾客有哪些基本特征呢?实际上,顾客创新理论是在20世纪60年代随着顾客创新现象在技术创新研究中逐渐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