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丨庆阳市博物馆关于

庆阳市博物馆关于征集“陇原记忆”物证藏品的公告

庆阳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资源,文化资源绵延不绝。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代代陇东儿女奋发进取,在这片热土上谱写了光辉灿烂的历史篇章留下了独具特色的陇原记忆。

为了树立专业化收藏理念,“为明天收藏今天”,丰富全市各级各类博物馆馆藏资源,充分发挥博物馆服务中心工作、凝固家国记忆、留住乡愁的积极作用,全面展示陇原大地经济社会发展变迁印迹,留住庆阳记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省文物局《甘肃省“陇原记忆”征藏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庆阳市博物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展现陇原人民生活履迹、具有浓重陇原文化印记、体现陇原大地发展建设历程的“陇原记忆”物证藏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陇原记忆”征集工程,以各时期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我省社会变迁、时代进步等方面具有较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典型代表性的实物资料为主要内容,强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关藏品征集,注重征藏体现经济社会发展变迁、非物质文化遗产、乡村历史、生产生活、民俗风情、现当代艺术、脱贫攻坚、抗疫救灾等方面的印记物证。

一、捐赠标准1.反映全省、全市各县(区)社会变迁、时代进步,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2.见证历史时刻,具有直接见证意义或重要佐证意义。3.因社会发展变迁濒临消失,且具有典型性、代表性。4.流传有序,物主明确。

二、捐赠范围1.反映各时期工业、农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各行业发展的代表性物证。2.反映各时期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发展的代表性物证和生育、婚姻、丧葬、礼仪、节庆、时令等相关的风俗类物证。3.有关社会发展变迁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有关的物证。4.反映各时期抗击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证。5.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三、捐赠类别共分为文献档案类、影音资料类、文化艺术作品类、契约文书类、证章牌匾类、票证类、生活用品用具类、生产设备和产品类、乡规民约类、度量衡类、建筑构件类、与重大事件或重要人物相关物品类、抗击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资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类、其他类等15类(详见附件)。

四、捐赠要求1.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提供人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2.提供人所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捐赠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我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3.藏品捐赠按照《庆阳市博物馆文物捐赠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所有确定征集意向的藏品需按照规定完成所有流程后,方可签订相关协议。对于鉴定不符合收藏要求的藏品,按照合法程序退还。提交信息材料不予退还。

五、捐赠方式我馆倡议并鼓励相关单位或个人将合法拥有的藏品无偿捐赠给博物馆。藏品经庆阳市博物馆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审核评估后,确定为捐赠藏品,并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所有捐赠藏品将由我馆登记造册,永久收藏。

六、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付老师联系邮箱:

qq.


转载请注明:http://www.fzhenz.com/hhzgl/13251.html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